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威客体育,高度超过45米的建筑物不少电气设计人员仅屋顶设置外部防雷装置,其外立面突出外墙的物体未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这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根据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2010第4.3.9条规定:高度超过45m 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45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 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2、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定:
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 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上的保护措施处理。
2)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 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 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威客体育。 如图1所示,与所规定的滚球半径相适应的一球体从空中沿接闪器 A外侧下降,会接触到B 处,该处应设相应的接闪器;
但不会接触到C、D处,该处不需设接闪器。该球体又从空中沿接闪 器B外侧下降,会接触到F处,该处应设相应的接闪器。若无F虚线部分,球体会接触到E处时, E处应设相应的接闪器;当球体最低点接触到地面,还不会接触到E处时,E处不需设接闪器。
1)当外部金属物最小尺寸符合GB50057 2010第5.2.7条第2款的规定时,可利用其作为接 闪器,还可利用布置在建筑物垂直边缘处的外部引下线条规定的钢筋混凝土内钢筋、建筑物金属框架符合第 5.3.5条规定时,作为引下线或与引下线连接时,均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
3)当E处为裙房时,可按 GB50057 2010第4.3.1条规定,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威客体育。
接闪网、接闪带应按GB50057 2010附录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 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并与主楼接闪器和引下线相连。